哈萨克斯坦签证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签证是指由中国去往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所需要办理的手续。签证(Visa)是一国政府机关依照本国法律规定为申请入出或通过本国的外国人颁发的一种许可证明。
1. 哈萨克斯坦签证主要分为外交签证、公务签证、旅游签证、因私签证、商务签证、工作签证、投资签证、宗教签证、学习签证、长居签证、出境签证、过境签证。
2. 持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中国公民赴哈无需办理签证,持哈有效定居证者出入哈境时亦无须办理签证。
3. 持公务普通护照、因私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可到哈驻华使馆、驻上海总领事馆、驻香港总领事馆或驻乌鲁木齐签证代办点办理赴哈签证,所有申请者均需面签。哈驻外使领馆颁发签证均需经哈国内批准,得到“返签号”后方可颁发,因此申办签证需时较长。
4. 哈不办理落地签证,赴哈人员须在境外办理好签证。
申请流程
1. 签证申请者确定赴哈目的和行程计划。
2. 电话咨询哈驻华使馆签证官,咨询有关签证信息,索要签证申请表和所需材料清单。
3. 准备材料。
4. 到哈驻华使领馆办理签证手续。
5. 等待审理或补充材料。
6. 领取签证。获得签证后,应及时仔细核对签证上的各项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签证有效期的起止时间及停留天数是否与所申请的相符,签证上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拼写是否正确,如发现任何错误,应及时与使领馆联系。
签证材料
1. 经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的哈萨克斯坦伙伴公司的邀请函复印件,并注明签证注册号。
2. 工作单位的介绍信(写在法人单位的信头纸上),注明旅行目的、邀请方和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境内计划停留期限。介绍信空白处粘贴照片,加盖公章。
3. 护照(有效期自签证有效期截止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
4. 护照照片1张。
5. 签证申请表。
6. 护照和身份证复印件(须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7. 签证费缴费单据。
注:在必要情况下领事官员有权要求提供补充材料,如办理工作类签证时提交外籍劳工许可的复印件;外国哈萨克族公民办理签证时提交确认其属哈萨克族的文件;办理“学习”类签证时提交与哈萨克斯坦学校的合同;证明在哈萨克斯坦亲人死亡/患病的文件。
使馆信息
哈萨克斯坦驻华大使馆
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东六街9号
领事处工作时间:每周一、三、四、五9:00至13:00受理申请。
16:30至19:00发放签证。
哈萨克斯坦驻上海总领事馆
领区: 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江苏省,江西省,安徽省
地址:中国上海市娄山关路85号 东方国际大厦 A座 1005 -1006室
哈萨克斯坦驻香港总领事馆
地址:中国香港上环干诺道中200 号信德中心西座31楼3106室
哈萨克斯坦驻乌鲁木齐签证代办点
地址:中国新疆乌鲁木齐市昆明路216号
留言跟帖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场)